:::

  『聽我說』特許地的哀與愁(一)

分享到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微博(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微信(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twitter(另開新視窗)  

文.圖|馬仕穆

特許地的哀與愁(一)
 
特許地是柬埔寨一種十分特殊的公司類型,全名是經濟土地特許權(Economic Land Concessions 簡稱:ELC),這是從2007年開始,至2012年止,柬埔寨為了籌資(?),由農業部主導規劃,將柬埔寨國土45%切分出來出售給國外投資者,主要用途為農業、林業、礦業及建設等行業。
 
說是出售其實也不正確,比較像是承租。早期特許地有分兩種,一種是向資源部承租的土地,租期為99年;另一種土地則是向農業部承租,租期為70年,但在2015年的一紙公文,政府將全部的特許地承租期限直接縮減,全部更改為50年。
 
特許地公司的存在,讓柬埔寨(特定政府機關或個人)瞬間吸收了許多資金,但是也產生了許多問題。
 
在開放特許地初期,農業部與資源部其實是在地圖上隨意標示土地區塊,每一萬公頃為一個公司單位,賣價大約是300萬美金左右,因為突然有許多土地要出售,所以產生了許多掮客,他們會透過各種關係管道散發消息,吸引投資者購買,所以在當時會看到警車直接開到機場裡,並鋪上紅毯迎接貴賓(1000$/次),或警車護駕前後擁著車隊出巡(3000$/天),甚至使用軍用直升機直接帶貴賓巡視特許地塊(3000$/4hr),晚上就到KTV考察,3天2夜的行程,貴賓連土地踩都沒踩上去,卻覺得他找到對的人,很有勢力,很有背景,全程警車開道,威風凜凜,於是毫不猶豫地就砸錢下來購買。
 
問題是,買到了之後才發現,他選的這塊地根本沒有屁用。而這時,掮客的口袋裡傭金已經塞得滿滿,並且用這筆錢去買個勛爵的頭銜,然後再進行下一次的交易。
 
購買者大多不了解,在農業部圈定的一萬公頃土地上,是有大大小小村落存在的,對特許地公司而言,我花錢買下土地了,當然就可以全面開發,村民的問題,是政府要負責解決的。
 
但是對村民而言,我世世代代都住在這裡,為啥睡了一覺起來,我家突然變別人的,那怎麼可以?對政府而言,我錢入帳了,其他就不關我的事,你要我處理,可以呀,再拿錢來。
 
特許地居民問題在反對黨(救國黨)的推波助瀾下就更為複雜,最早,只是單純的居民與特許地公司之間的爭執。就在2010年,反對黨開始有目的的組織群眾,教一些地痞流氓,貧苦人家,針對性的入侵特許地公司,隨意侵占土地之後宣稱擁有土地權,我以前待的公司,就發生過有民眾遠從磅通省不遠千里到柏威夏省特許地公司佔地的事情。
 
在我們開發土地的時候,有一回,我親眼見到一對老夫妻騎著摩托車緩緩靠近,然後在路邊停下,老先生慢慢走向我們停機的推土機,躺在推土機推斗前,老太太拍照,完成之後就離開,當晚我的公司就上新聞,說我們公司用大型機械,迅速破壞山林,並且威脅居民生命安全。
 
再舉一個例子,在我公司的特許地附近,存在著一群柬埔寨少數民族,村子其實距離我公司有40公里之遠,但是他們的NGO組織搬出柬埔寨少數族群法,訴求是他們有權擁有生存空間,這群少數民族的祖先早期在我公司的範圍內打獵捕魚,所以我公司全部的土地都不准開發使用。他們總人數約500人,卻希望佔據45000公頃土地。
 
這件事情,在農業部居中協調後,初步研議我司割1500公頃給這個少數民族的NGO組織,以維持他們的生活用地。 
 
但是好玩的事情發生了,這個事情都仍只是在開會研議的階段,尚未做成決定,我有位在金邊反對黨的朋友竟然打電話給我,說他在我們公司範圍裏面有1500公頃土地,你們公司要不要買回去?
 
在經營管理特許地之後,見識到許多村長村民的醜陋面,我對柬埔寨人的觀點才開始產生顛覆,這故事我留到下次再說囉~

本文授權自 Symbodia|柬式符號
粉絲專頁 www.facebook.com/symbo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