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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暹粒辦公室活動】婚禮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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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柬埔寨合法結婚年齡是18歲,這是政府明文規定的法定年齡。但是在這之前還是有低於18歲的人結婚,尤其在偏鄉。

6月22日是Soleab的大喜日子,這個女孩是希望之芽柬埔寨兒童資助計畫在2012年開案的個案,依稀記得在開案表的最後一欄我的志向,她堅定的告訴協會的訪視員:「我要當老師」。至今協會已經資助她六年,現在的她是10年級的學生。

步入婚姻成為美麗的新娘是每個女孩子所嚮往的。擁有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也是大家渴望的。5月份在暹粒分會的例會上,辦公室同仁針對自己服務地區的兒童提出特殊的案例來討論,負責PS區的訪視員分享著,我們的服務孩童要準備結婚了,所以必須要終止服務,再找新的個案。「結婚」原本應該是非常值得讓人開心的訊息,但會議桌的我們卻顯得有點沉重,同仁說著:已經到家裡找過個案的父母談過好幾次了,可是孩子們非常堅持一定要結婚。再者因為男女生已經有住在一起,所以如果不結婚,會在鄉下被傳的不好聽,所以父母也就妥協了。只是我們的沉重來自,這個孩子差兩年級就可以12年級畢業,就擁有考國小及國中老師的考試資格,她也許真的可以實踐她的夢想,就如她當時堅定的眼神說著:我要當老師。但這個志向也許將成為夢想。

我天真的問著當地的柬籍同仁,那她可不可以結完婚再回去念書?同仁告訴我,當地的政府規定,如果學生畢業於12年級,結婚之後要上大學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像Soleab這樣的情形只要你再就學當中結婚了就必須要輟學,而之後想要再回來念書也沒辦法。我好奇著問為什麼?她只是去結婚也還沒有懷孕,婚禮後在穿上制服不是一樣是學生嗎?但柬埔寨當地的政府怕這樣的孩子會影響其他同學的價值觀,另外結婚後就是有家庭的人,思考想法都會跟一般學生不同,所以政府沒辦法讓這樣的孩子繼續升學。

而柬籍同仁也無奈的道出現在孩子們的想法也不像以往父母說什麼就聽什麼,以前的父母有很大的能耐可以阻止孩子想做的事情、婚姻大事等等,現在如果要求孩子嫁給不愛的人,或者兩個相愛的人不讓他們結婚,就會有私奔、自殺激烈的手段來表示抗議,父母愛孩子的心不變,所以大多也就順應民意。

站在服務工作者的立場,其實真的有感到無比的遺憾,那個遺憾是來自期待我們幫助的孩子可以藉由教育脫貧找到自己夢想的工作,也許這是服務者單方面的想法罷了,我們無法確認她繼續念上去是否就能成為老師,然後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有好的生活然後快樂,我們也無法確定再她10年級選擇結婚就是不好,因為也許她在這個時候遇到一個懂她愛她珍惜她的人,這些可能性都會發生,除了嘆了口氣,顯示工作者的無奈,但仍為她開心,因為結婚是終身大事,也許祝福比遺憾來的重要。

Soleab前幾天開心的拿著喜帖邀請我們一同參與她的婚禮,今天中午大家開開心心到她家參加婚禮,想起她剛開案時那稚嫩的模樣,如今已亭亭玉立真的很為她開心,希望她可以幸福快樂,與她的老公共創美好的家庭與未來。真的有一種看著自己的孩子長大,然後出嫁的感覺,是開心也是不捨。但是看見她臉上掛著美麗的笑容,一切都值得。